亲缘鉴定就是依据遗传学的基本原理,采用现代化的DNA分型检测技术来综合评判争议个体之间是否存在亲生、隔代或其他血缘关系。亲子鉴定只是亲缘关系的一种,除了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还包括:同一父系鉴定、同一母系鉴定、全同胞兄弟姐妹鉴定、半同胞兄弟姐妹鉴定、祖孙关系鉴定、家族谱系鉴定、其他亲缘关系鉴定。
【注】:亲缘关系鉴定大多属于疑难鉴定,每一种情况涉及使用的试剂盒、试剂盒的数量、检测基因座的数量及难度可能不同,收费也不同,请电话咨询。
一、同一父系关系鉴定:
来自于同一父系,如爷孙、叔侄、兄弟、堂兄弟、堂叔侄之间的亲缘关系鉴定。只要来自同一个爷爷的男性后代,均可以进行此类鉴定。所采用的遗传标记为Y染色体STR。
二、全同胞兄弟姐妹鉴定(属于疑难亲缘关系鉴定):
1.“父母两个都不在”的情况下,鉴定兄弟、兄妹、姐弟或姐妹两者之间是否全同胞(同父同母)关系鉴定。
2.“父母其中一个不在”的情况下,鉴定兄弟、兄妹、姐弟或姐妹两者之间是否全同胞(同父同母)关系鉴定。。
【注】:在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家庭,尽量选择同一性别的两个人或以上进行全同胞鉴定。在检测常染色体-STR无法得出倾向性结论的情况下,可能涉及:要增加检测更多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增加检测X-STR、增加检测Y-STR、线粒体等。
三、祖孙关系鉴定(属于疑难亲缘关系鉴定):
生母、祖父、祖母同时参与下,被检测的孩子与祖父、祖母的祖孙关系鉴定。
【注】:在检测常染色体-STR无法得出倾向性结论的情况下,可能涉及:要增加检测更多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增加检测X-STR、增加检测Y-STR、线粒体等。
四、半同胞兄弟姐妹鉴定(属于疑难亲缘关系鉴定,目前我所受理如下几种案件):
1.“同父异母”的2个兄弟姐妹(任意两个人,组成“两个体")。
2.“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3个兄弟姐妹(不限男女,3个人组成"三个体",其中两个必须是全同胞)。
3.“异母”2个人+同父的兄弟或兄妹、姐弟、姐妹的2个人(4个人组成"四个体")。
4.“异父”2个人+同母的兄弟或兄妹、姐弟、姐妹的2个人(4个人组成"四个体")。
【注】:
"两个体"配对半同胞关系鉴定,检测不 少于 73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4套以上试剂盒);
"三个体"组合半同胞关系鉴定, 检测不少于 3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2套以上试剂盒);
"四个体"组合半同胞关系鉴定, 检测不少于 35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2套以上试剂盒)。
对于两个体配对半同胞关系鉴定,当争议个体之间可能为同父异母兄弟时,应按照SF/Z JD0105007 的规定补充检验 Y 染色体遗传标记;可能为同父异母姐妹时,应按照 SF/Z JD0105006 的规定补充检验 X 染色体遗传标记;可能为同母异父半同胞时,应按照 SF/Z JD0105008 的规定补充检验线粒体 DNA 遗传标记。
五、其他亲缘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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