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
近期,成都锦江法院受理了民法典实施后该院首例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件,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张某(男)、李某(女)于2014年结婚,2016年生育一女儿。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双方自愿离婚。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张某发现女儿与自己相貌迥异,于是心生疑惑,遂向锦江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诉讼并提交亲子鉴定申请。经鉴定,双方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经法官多次调解释明,原告张某主动撤回起诉,并承诺将按期支付生活费等费用,担负起父亲的职责。
为修复诉讼可能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锦江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邀请成都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到法院温馨的家事案件专用调解室,共同对张某、李某进行诉后温馨提示,引导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配合,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张某、李某两人表示今后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将父母之间的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要多给孩子一些温暖和陪伴,为女儿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友爱的环境。
法官说法:
“亲子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生效后的新增案由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无论亲子鉴定结果如何,都会对孩子带来伤害。稚子无辜,要尽量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要让成年人的矛盾波及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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