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当事人系两名未成年人。这一开始就错误的闹剧虽然现已案结,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是强迫还是自愿?
本案原告小朱、被告小李均未满18周岁,本应在校园专注学业的美好年华却偷尝禁果,小小年纪已为人父母,不由得令人唏嘘。2021年4月份,小朱一纸诉状将小李及其父母以合同纠纷为由告上法庭,指责小李违背小朱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并致其怀孕,要求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支付经济补偿和生产费、产后康复费共计7万多。
那么双方究竟是强迫还是自愿呢?小朱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报警登记表显示,小朱怀孕八个月后其母报警称女儿被强奸,经过详细调查后警方认为暂无证据证实强奸事实,主张双方家长协商处理。不久后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懵懂产子,分手后抚养费如何承担?
2020年11月,当小朱父母知晓时,小朱已怀孕8个月,不久后生下一男婴小小朱,男婴跟随小朱及小朱的父母一起生活。小朱以子小小朱为原告另案起诉了小李及其父母,主张抚养费。
当拿到法院送达的应诉资料后,小李一家表示要承担抚养费除非做亲子鉴定证实小小朱确为小李亲生。经原告及监护人的同意后法院组织了小李与小小朱的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支持小李为小小朱生物学父亲。看到鉴定结果小李一家都非常开心,向法院申请孩子由男方抚养,并建议小李和小朱先按民俗结婚,等法定年龄到了再登记结婚,但是小朱一家不同意。两家为此一时争执不下。
多方协调,一抱泯恩仇
未成年生子,因心智不成熟,对双方及其父母都是巨大的考验。面对新生命和两个未成年人,法官身上同样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使命,力图从公正的角度找到最人性化的处理结果。他从两未成年人未来前途和婴儿后续妥善安置中寻找合意点,设计妥善的调解方案,尽可能通过调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激烈对抗,缓和矛盾,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和监护人协调,最后就合同纠纷一案和抚养费一案都达成了调解,当调解笔录上签完字那一刻,双方似乎都轻松了很多,“儿子,去抱一下你崽。”在小李母亲的提醒下,小李笨拙地抱起孩子,青涩的脸上泛起了多日以来难得的笑容。
法官:未成年生子,抚养义务也需承担
小朱和小李虽然系未成年人,目前无法成立婚姻关系,但确已生育子女,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考虑到小小朱一直跟随小朱一家生活,小李又未成年,没有经济来源,小李一家需承担每月的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家庭是未成年成长的摇篮,监护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要到位,并时刻关注其身心健康,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领路人,很大程度上决定青少年心智发展,要正确引导两性关系,同时作为司法部门,法院也会做好普法宣传,帮助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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