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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澄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90后女子李某(1998年出生)与仅见过几次面的黄某(2001年出生)在朋友家过夜时发生一夜情。随后,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将此事告知黄某。同时,李某发现黄某已有妻子及一名3岁的女儿,因黄某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只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20年9月,李某在医院生下女儿后,多次要求黄某支付女儿的生产费及抚养费,但黄某借口女儿不是其亲生为由拒绝支付。后经亲子鉴定,确定女儿系黄某所生。
经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非婚生女儿由原告李某抚养,黄某在调解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支付生产费及之前的抚养费13000元,之后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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