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感情,她不要了
两个女儿,她要带走
流言蜚语,到处都是
亲子鉴定,当头一棒”
赣州这位男子
决定为自己的青春,要点赔偿
// 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江某(男)于2017年4月登记结婚,同年10月生育长女江一,2019年11月生育次女江二。2021年,李某向法院起诉,申请离婚,同时要求江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房屋增值部分的利益及月供款13万余元 。诉讼期间,江某提供亲子鉴定报告,证明江某与江一、江二之间均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据此,江某拒绝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李某返还江某此前抚养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生产住院费、月嫂费计12万元。另外,由于四年来一直被李某蒙骗,付出时间、金钱、感情抚养他人小孩,造成严重心理创伤,江某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认为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是家庭美德,也是法定义务。李某婚内与第三人生育两个孩子,并欺诈江某共同抚养,构成“欺诈性抚养”,违背了对婚姻的忠实义务,破坏夫妻感情,影响江某的社会评价,耽误江某四年的青春,对江某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依法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江某对非婚生子女没有抚养义务,此前抚养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生产住院费、月嫂费计12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应当将其中的一半,计6万元返还江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虔法君说
两个小孩无法理解“爸爸为什么不是爸爸”,将缺乏父爱与完整的家庭,成为无辜的受害者。
女方将承担巨额的赔偿及独自抚养小孩的压力,失去住房及财产,面对社会的指责。
对违背夫妻忠实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否定评价,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促进文明家风建设。
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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