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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
已婚男子出轨,情人生下女儿,男子掏出百万余元为其购房。抚养小孩八年后,才发现并无血缘关系。
原配妻子将丈夫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购房款。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由丈夫出轨并帮小三支付购房款所引起的纠纷案件。
“剧情”简介
妻子与丈夫已登记结婚三十余年。
2010年,丈夫结识小三,一段时间交往后,瞒着妻子偷偷发展成情人关系。
2012年4月,小三生下一女儿,并登记在小三名下。后来,小三以抚养两人亲生女儿为由,不断向丈夫索取钱财。
2018年4月,丈夫豪掷111万余元,全款给小三购买位于湖南的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小三名下。
2020年9月,丈夫与该女儿做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的!
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丈夫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及其女儿全额返还购房款等。
妻子合法权益最终得以保障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妻子与丈夫经登记后已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基于其与小三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小三,而小三在明知丈夫具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赠与,两人行为均已严重损害妻子的财产权益,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符合我国社会努力倡导的诚信相待、友善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应受到否定的法律评价。
鉴于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及个人隐私,还涉及一名年仅八岁的无辜孩童,为尽量降低对当事人造成的消极影响,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化解对抗情绪,一边尽职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和平解决问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双方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小三限期内将涉案款项所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妻子等,后获得法院的准许。
【来源: 深圳龙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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